“小蘋果賣給誰”的啟示--探悉我國零售超市角色問題

  我國老百姓平時在超市購買蘋果時,都喜歡挑選個頭大品相好的蘋果,象產于我國煙臺的紅富士蘋果,就因其口感好,個頭大深受中國的消費者歡迎,而中等或者偏小的蘋果卻除非打折降價,一些家庭主婦才會過問。但在英國,消費者大多習慣于直接吃洗干凈的蘋果,從來不削皮,或者切開來吃,為了一次性吃完,不造成浪費,所以他們在超市購買蘋果時,只挑選中等大小的蘋果,因此英國的超市里也從來不進口接近半斤以上的大蘋果,而只銷售3-4兩重的中等蘋果,對于個頭偏小的蘋果一般超市也只能扔掉,但也有個別聰明的超市卻專門揀出來這些小蘋果,將3-4個蘋果包裝起來,并且在包裝上注明是專門賣給小孩吃的,每千克的價格還多少比中等蘋果貴一點,卻很受消費者的歡迎。

  這件事情也許對于我們的零售經營者來說可以得到某些啟示:英國超市經營者能夠根據本國消費者的消費特點,將超市經營與消費者的需求更緊密的結合起來,對待一些看似不能賣掉的商品(小蘋果),不是一味的退給供貨商或者干脆扔掉,從而無形中增加供貨商的壓力或者提高正常商品的成本,而是根據本店所面對的消費群體的特點,提供更人文的特色服務,在最大限度滿足顧客需求的同時,經營者也獲取了更大的利益。

  相比之下,我們的連鎖超市和零售賣場對待諸如此類的事情就顯得差強人意,似乎有點“葉公好龍”,口頭上說針對消費者的消費特點進貨,進行人性化銷售。可是很多超市卻把廠家是否給的廣告促銷費用多、進場費用多等等作為進貨的標準。有的甚至把商品質量放在一邊,而把給采購經理或者商場經理的回扣多少放在第一位,如近期出現的“假奶粉”“農藥咸魚”等事件。這些事件對于某些經營者來說,可能只簡單的認為是沒有把好進貨關,屬于管理問題,只要加強管理,嚴格考核就行了,沒有必要大驚小怪的。其實從更深層角度上來考慮,這應該屬于意識問題和超市角色問題。

  在我國長期存在一種思想,那就是“無奸不商”,一些商場經營者就是將其作為自己經商的“座右銘”,只要保證自己商場、超市掙到錢,只要自己好過,就不管其他,因此將自己零售商場完全置于兩頭壓榨的地位:靠進場費、廣告費、退送費、欠貨款等名目繁多的苛刻條件壓榨供貨商;靠什么宣言、誓言、限期限量搶購、0元等名目繁多的花里胡哨的廣告強奸老百姓真正購物需求。這種思想和行為都將大大傷害供貨商和消費者的感情,損害市場共贏合作總體利益。記得有家大型家電超市,老總就明令告訴商場采購員,周四是法定向廠家“要錢日”,因為周五商場要打廣告了,每個在商場有展臺貨柜的廠家都要拿出明天廣告的“份子錢”,不管你銷售如何。為此大廠家怨聲載道,最可憐的是小廠家,前期為了進入該超市已經通過各種費用被扒了幾層皮了,現在不堪忍受每周的零割肉,只能選擇悄然退出該超市。

  對老百姓來說遇見問題的時候也是苦不堪言,為了退件存在質量問題的商品,要先跑到廠方的售后服務中心進行鑒定,然后拿著簽定結果及商品再到商場核價……,最后再到款臺取款,如果包裝有問題,還要加收包裝損壞費,整個過程下來,沒有半天時間是下不來的。

  作為多年從事超市經營管理的筆者,一直倡導將零售賣場定位于老百姓忠實的采購者的角色上,因為普通消費者個體對于琳瑯商品充斥的大千世界,其信息接受面畢竟是很窄,尤其是商品更新換代加快,使生產和消費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,好的東西老百姓買不到,壞的東西又分不清。作為超市和零售商場就要代表老百姓的利益,依靠自己發(fā)達的購銷商品渠道,選擇那些老百姓真正需求的商品和提供給老百姓最經濟的購買方式,就象英國超市那樣,把中等蘋果賣給大人,小個蘋果賣給小孩,商品不浪費,消費者不吃虧,商場也會在為消費者“委托采購”中獲得合理的“采購傭金”,供應商也會因商場站在“老百姓忠實采購員”的位置而集中精力放在對產品質優(yōu)價廉的追求上,根據消費者實際需求,人性化設計,加大研發(fā)力度,不斷推陳出新,使商品更快進入消費過程,保證了供應商既得的利益又使其擴大了生產,超市和商場也因商品、資金流通加快,社會美譽度的增加,獲得了更多長遠利益,從而形成良性的產供銷形勢,推動流通業(yè)的發(fā)展。